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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申请民政救助

陕西 07-03 15:34  悬赏 0  发布者:huangl…… 给我留言  回答:(4)
由于我妻子得了老膜瘤,手术治疗花费了40万元,现后期康复还需要大笔资金,如何向民政申请救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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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3 15:47
你好,给民政写份申请,根据《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大病医疗救助中规定: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严重慢性疾病需长期看病服药、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赔付和各种社会捐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仍然巨大,并影响基本生活的,可申请该救助。其救助起付标准是1000元。在相关医疗费用超出该起付标准后,即可获得如下救助: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包含10000元)的,按照50%的比例救助;10000元以上30000以下(包含30000元)的,按照55%的比例救助;30000元以上的,按照60%的比例救助(全年累计医疗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0元)。
回复时间: 2013-07-03 16:04
城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一般在患者治疗期间,由家庭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城市低保对象一般向街道(乡、镇)提出申请,街道(乡、镇)审查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直接向乡(镇)提出申请,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表,乡(镇)审查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回复时间: 2013-07-03 18:20
建议直接向当地民政局或农村合疗经办机构咨询。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3-07-03 18:22
《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大病医疗救助中规定: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严重慢性疾病需长期看病服药、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赔付和各种社会捐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仍然巨大,并影响基本生活的,可申请该救助。其救助起付标准是1000元。在相关医疗费用超出该起付标准后,即可获得如下救助: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包含10000元)的,按照50%的比例救助;10000元以上30000以下(包含30000元)的,按照55%的比例救助;30000元以上的,按照60%的比例救助(全年累计医疗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0元)。
回复时间: 2013-07-04 12:27
具体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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