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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协议应该什么时候签?

北京 07-03 16:25  悬赏 20  发布者:前卫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2012年毕业的大学生,跟教育局签了五年的服务期协议书,我已经干了一年教师,现在学校跟我解聘,并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让我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书,协议书里写明未完成服务的要缴纳一年4800元的违约金,我想问1.这个服务期协议书是在我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就签订,还是无所谓什么时候签订都是可以的?因为当初在我入职的时候没有人告知我需要交纳违约金的事情。2.这个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3.我怎样才能避免交纳违约金,并且从教育系统出来。谢谢
问题补充:
我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书,而是与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的五年服务期协议书,但是在学校签的此协议,而且签这个协议的时候我提出是不是有违约金,学校人事还骗我说就是走流程不会让我交违约金的,现在我再问他当初让我签的时候不是说不让我交钱么?他就推托说他不清楚,他没办过类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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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3 16:35
你好,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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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03 16:41
您好,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3-07-03 16:41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我的补充: 2013-07-03 16:44
首先你要看是否给你做过培训,所谓的培训是经过专业的而且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才可以,而且需要提供发票。
我的补充: 2013-07-03 16:47
其次,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单位确实提供了这样的培训,但是并不是你违约解除合同,是单位和你解除合同,这样你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你可以把合同拿来我看一下也可以。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7-03 16:44
这个具有法律效益,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03 17:04
你好,应该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7-03 17:09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只约定服务期而没有进行培训,对于员工没有约束力。
回复时间: 2013-07-03 17:45
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3-07-03 22:32
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3-07-04 11:15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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