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年遇春  陆腾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人事档案保管费用的新标准和前度人事档案保管费用的计算问题(广州的)

广东-广州 07-03 17:46  悬赏 0  发布者:bottle…… 给我留言  回答:(0)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2012年12月11日发布通知称,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原人事部认定资质的单位收取的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由现行的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即每年12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即每年144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即每年36元。
    问题:
    1、南方人才市场中心尽管在广东省未制订明细规定之前,是否应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标准收费?
    2、若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标准收费,在2013年度以前的档案保管费用也是否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标准收费?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山东 菏泽
人气:2085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