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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意外理赔

北京-西城区 07-03 20:33  悬赏 5  发布者:a52593……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停车开门时后面来一辆自行车,只是对方摔倒,交警判我全责当时去医院救治,脑部轻度擦伤,无大碍,对方一直说不舒服,从出事到现在已经拖了10个月了,我就想咨询一下:从出事到现在经过十个月保险公司能够正常受理并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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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3 21:43
保险公司能够正常受理,能否理赔还要看对方损失及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7-03 23:56
你好,应当根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04 00:12
能够正常受理并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04 00:31
保险公司可以正常受理的,理赔依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7-04 09:50
你好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7-04 10:14
1,既然是你全责,你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有保险的可以走保险,没有保险的或者保险不足以赔偿的,由你承担。
2,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4,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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