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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离婚诉求能否获得法庭支持?

陕西-西安 07-21 09:13  悬赏 10  发布者:hdengf 给我留言  回答:(30)
我与妻子结婚13年,育有一子。2007年夏季发现妻子种种反常举动,而且对家庭变得冷漠,引起了我的疑心,争吵不断。由于争吵不断升级,她带着孩子去了娘家居住,经我再三劝说仍不愿回家。后来我调出了她的话单,发现他与单位一名男同事自2007年春季起有密切联系,每月短信1000余条,通话几百个,竟然每天早上醒来时固定时间都有那个男的电话,而我一直以为是她定的铃声,半夜两三点还有电话、短信。她对这一切不做任何解释,我已经通过各种办法来挽回家庭,而她至今仍不愿回家,不接我电话,到处躲我,至今已一年,对我感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已心力憔悴。我向她提出离婚,而她不愿离婚,也不回家。我觉得即使她现在回家,我已无法接纳,在这种情况下,如我起诉离婚,能否获得法庭的支持? 那些话费详单能否作为证据?她可以随便编理由来解释啊!但是这些话费详单在一般人看来都会感觉极为不正常.8岁孩子的话可以作为证据吗?
问题补充:
如果话费单可以作为证据,那么是不是保存好话费单就是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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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7-21 09:38
你在有感情破裂证据支持下,法院会判决离婚的。建议保全证据。孩子的话可以作为一般证据。
回复时间: 2008-07-21 12:34
通信记录不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回复时间: 2008-07-21 22:26
话费单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在离婚诉讼中想得到赔偿,你需要进一步调取他俩的关系,
回复时间: 2008-07-22 10:51
话费单可以作为证据,只要你小孩能分清是非,是可以为证人的。
首先你感到你们之间有没有挽回的余地,若没有则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08-07-23 23:03
通话记录短信息都是非常好的证据,但通话记录本身不能说明实质问题,短信息如果有两人通奸的相关内容倒可以作为比较好的证据.建议搜集更多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08-07-24 13:13
只要你觉得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确认你们的感情是否破裂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回复时间: 2008-07-25 13:15
通讯记录不是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具体情况,孩子可以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证,你的离婚诉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回复时间: 2008-07-26 07:58
只要你觉得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确认你们的感情是否破裂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回复时间: 2008-07-26 08:25
你可以起诉离婚,通话记录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并且你们已分居一年多,孩子可以作证,法院审理后,如认为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你们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08-07-26 09:23
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律固然有衡量标准,但最终还是凭法官的感觉.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已经达到破例的程度,因此你的离婚请求应当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通话清单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但达不到你的证明目的,你应当从情理方面说服法官.
回复时间: 2008-07-26 13:11
直接委托当地律师帮助,省去烦恼 
回复时间: 2008-07-26 13:13
你可以起诉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离婚的先决条件,因此你要证明你们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回复时间: 2008-07-27 11:09
话费详单是可以作为证据,起码他们之间的通话不符合生活常理!不过你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来证实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实她有过错,建议你还是在当地找个律师好好给你进行诉讼策划吧!(//***.com)
回复时间: 2008-07-27 23:12
建议多收集准备一些证据,只要你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08-07-28 09:16
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建议你还应尽可能的搜集其他证据以使法官认可你们感情以破裂
回复时间: 2008-07-28 14:07
话费单可以作为通话记录说明一些问题,最好还应有其他证据,这样会对你更为有利.
回复时间: 2008-07-28 15:59
   话费单和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但不是直接证据,你还需要搜集其他证据加以佐证。
回复时间: 2008-07-28 21:18
孩子可以就自己看到或听到的作证,短信,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均属于间接证据!
回复时间: 2008-07-29 11:21
通信记录不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回复时间: 2008-07-29 17:42
通信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要实现你的请求,还要有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08-07-31 16:31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另外一方有第三者的情况,受害方在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时,应该能获得法院支持。
回复时间: 2008-07-31 18:11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就构成了离婚的法定事由。虽然你们分居仅仅一年多,但已经可以证实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接近破裂,同时女方的通话清单可以说明女方同他人有不正常关系,综合判断,就可以证实你们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如果你的孩子能够出庭作证,证明效力会更强。
回复时间: 2008-07-31 18:52
   通讯记录可以佐证你感情破裂的说法
回复时间: 2008-07-31 23:19
可以离婚
回复时间: 2008-08-01 15:08
你应当搜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的彻底破裂,通话帐单仅是间接证据。
回复时间: 2008-08-01 22:37
通话单作为一份间接的证据,以及她不愿回家已分居一年的行为态度,可见你们双方感情已经淡薄,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08-08-02 10:27
短信和通话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小孩可以在就其与智力发育相当的内容作证.
回复时间: 2008-08-03 16:36
你们分居这么久,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法庭应当准予你们两个离婚。第二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其证明内容和效力应当是不强的,因为这些记录不能证明他们通话的内容,如果你非要证明他们之间有什么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应当先找调查公司对他们进行调查,这样就比较准确了。小孩子可以就与其智力和发育程度相当的内容作证。
回复时间: 2008-08-04 15:18
如果你所说的能够得到证实,起诉离婚能获得法庭的支持,那些话费详单能作为证据,她可以随便编理由来解释,很难自圆其说。
回复时间: 2008-08-05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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