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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

陕西-西安 07-05 06:22  悬赏 0  发布者:随e行 给我留言  回答:(9)
您好!我是一名公立小学临聘语数教师,因为是临聘,所以没有社保等福利,且工资低于正式老师很多!这7月谈到续聘的事,之前的福利工资没有任何变动,如果提出同工同酬很可能就丢掉了这一工作,请问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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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5 06:31
你好,如果你没有勇气维权,只好忍耐下去了!
回复时间: 2013-07-05 06:47
可以要求同工同酬。
回复时间: 2013-07-05 07:15
你好,应该提出同工同酬的要求,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7-05 07:36
从现实性上来说,你估计还得忍受目前这种待遇,等解除劳动关系时再要求补交社保和拖欠工资。除非你不想要这份工作,那就另当别论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7-05 07:52
可以要求同工同酬
回复时间: 2013-07-05 08:50
应该提出同工同酬的要求,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7-05 09:46
你想的很明白了,具体要怎么做请自己作抉择。
回复时间: 2013-07-05 10:33
和单位协商,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7-05 21:39
1、依据我国《劳动法》第46条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也就是说,同为劳动者,条件都一样,但工资确有差别,这是劳动者的权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同工同酬。
2、的确对你来说,申请仲裁后可能导致你失去该份工作。但是权力是争取来的,也许牺牲你一个换来的是法律上的公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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