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知识产权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蒙彦军  陆腾达  孟凡兵  
该问题已关闭

软件著作权问题

安徽-合肥 07-05 11:59  悬赏 25  发布者:cxg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软件是否侵权方面的问题:
1)背景:我们从原来的软件公司A离职,现成立了一家公司B。以前从来没有与A公司签订任何保密协议,只签过劳动合同。
现在,我们模仿A公司软件设计流程(这个流程是我们在A公司自行设计),对软件代码进行更改,更改率只有10%。然后注册了版权。A公司
以前已注册过版权。
2)现状:我们以B公司的名义去跟A公司以前的客户签订合作协议,使用的是B公司注册过版权的软件。

那么问题是:
1)如果A公司告B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如果成立,那么后果是什么?
2)如果A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软件合同金额为0,那么A公司如果告B公司侵权,后果是什么?
3)如何规避A公司关于侵权的诉讼?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5 21:57
你们公司应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了!
回复时间: 2013-07-06 22:54
回答如下:
1、B公司侵权是否成立,是看你们的软件是否与A公司的软件实质性相似,如果是这样,则构成侵权;从你的描述来看,实质性相似的可能性非常大。
如果构成侵权,则B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除禁止销售侵权产品外,还需要赔偿A公司损失。
2、即使你们签订的软件合同金额为0元,但是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也可能根据侵权情节承担五十万元以下的侵权赔偿责任。
3、如果构成侵权,则是无法规避的,除非和A公司签订合同,取得授权。
补充一下:你们的行为除构成著作权侵权外,你们从公司离职成立B公司,然后与A公司原客户签订合作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A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01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64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2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