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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递赔偿

陕西 07-05 18:18  悬赏 0  发布者:125021……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您好!
   有关快递公司在投递过程中遗失投件人的物品的问题咨询您。
   我在2013年6月13日将原公司为工作人员配发的公文包(价值850元)、服装(150元)、《辞职报告》三件物品填投递单后,交与一家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没保价),快递公司当晚就做了物件扫描登记、存档。6月20号前后我接件人三次打电话询问,快递公司回答说正在查询,24号,我打电话询问,对方回答仍在查询,28日前后我多次次询问,对方回答说包裹可能遗失了,7月1日,该公司成都分公司向总公司报遗。7月4日,我向成都分公司询问理赔情况,对方说15个工作日答复,今天我询问其总公司,答复是一个月之内答复,接着该分公司电话告知:只能赔偿投递费的5倍。
    律师,您好。我向您咨询两个问题:1、只赔偿投递费的5倍是否符合合法;2、由于我的《辞职报告》的延误到达,原单位没法审批,新的单位不能安排我的工作,我已经20多天没工作了,我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电话:028-696882200)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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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5 20:45
一般是有保价按保价赔,没有保价按运费的5倍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05 23:50
有保价按保价赔,没有保价按运费的5倍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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