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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会判给谁?在哪判?

辽宁-大连 07-06 09:32  悬赏 0  发布者:kkxzyq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和丈夫在04年在大连打工相识,他家是四川的,我是辽宁锦州的。现一直在大连工作。06年年底结婚,结婚证是在我老家办理的。08年生有一女,应他父亲要求孩子户口落在了四川。孩子在我们身边生活,现五岁,读幼儿园。我们总是因一些生活琐事吵架。09年时吵的厉害,他还拿刀对着我,两次,第一次我没敢吭声,第二次我逃脱。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真的下手。在结婚之前也有过这种行为,是吵架生气之后他用刀砍烂床单。在去年,吵架我把手机摔坏,因我买了新手机他还用打火机把纸点燃烧床单,我带孩子要出门,他还拦住不许,最后还是他自己把火扑灭。从09年到现在,总是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当然有时也可能是我不对。他事事都要管,我没有一点自由空间,连最起码的出去逛街他也会生气。也许真是因南北方人的性格差异。总是吵,经过那么多,觉得对他就像心死了一样,感情破裂,想离婚,可都想要孩子。他有技术,到哪里都可以生活,我跟他在一起工作,属他手下,不过出去之后也能找到工作。他有乙型肝炎,斑秃,而且性格墨迹,易抑郁。我身体健康,本开朗,自觉跟他这些年好像也变得不爱说话。当然这些都是片面的。我还是想问,我们都想要孩子,协议可能是离不了,那法院大概会怎么判?在四川法院还是在锦州法院?最主要的是孩子判给谁的几率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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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6 09:36
给你的可能性较大的
追问:

谢谢!可我的经济来源较他薄弱,这是不是离婚挣孩子抚养权时比较薄弱的一个问题?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06 20:4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7-06 09:42
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定孩子的抚养权。
追问:

谢谢您!那如果只看上面那些,您可以大概判定孩子跟谁的几率大些吗?

回答:

判给你的机率较大。

追问:

可我的经济来源较他薄弱,在离婚争孩子抚养权时这个问题法院一般怎么看待?

回复时间: 2013-07-06 09:45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3-07-06 09:49
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定孩子的抚养权,从你的表述看,判给你的可能性比较大
回复时间: 2013-07-06 11:49
给你的可能性较大
回复时间: 2013-07-06 16:41
在大连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7-06 21:26
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定孩子的抚养权,盘给你的可能性大,收集证据可以在大连诉讼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7-06 22:29
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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