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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做满一个月,主动辞职

广东-广州 07-08 17:07  悬赏 0  发布者:cilyl 给我留言  回答:(1)
月薪2500元,月休4天。觉得工作太辛苦,做了25天辞职,其中月休3天,端午节1天,实际上班21天。
工资结算2500/30*21天,以没做满一个月为理由,白白扣了4天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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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8 17:18
不合理,试用期员工有权辞职,但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公司
追问:

谢谢!已经提前7天通知公司,结算工资时候以我没做满一个月为理由,月休3天和端午节1天那4天不给算工资,说如果做满才给算的,当初也没给说清楚!
请问我能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问题?

回答:

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
鉴于金额相对不大,可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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