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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非机动车直行,被左侧来的电动车撞上,机动车主受伤(锁骨粉碎)

山东-临沂 07-08 17:21  悬赏 0  发布者:822163……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非机动车直行,被左侧来的电动车撞在我的车门上,机动车主受伤(锁骨粉碎),这个责任怎么谁负责(电动车强行穿行机动车道),现在责任划分机动车全部责任  ,,,,,我不爽  谁帮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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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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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08 17:27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7-08 18:49
你好,收到后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3-07-08 17:36
以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7-08 18:49
申请复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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