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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问题

河北-沧州 07-09 10:08  悬赏 0  发布者:蒹葭采采 给我留言  回答:(2)
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包括女方怀孕时,男方由于工作性质,很少回家; 
但单位经常打电话来家里找人,并告知男方很长时间没有上班,旷工! 
孩子出生后第7天,男方因躲避新生婴儿繁杂琐碎的家务事,又去了单位,但是旷工! 
孩子出生后两个月,检查出严重的先天性疾病,夫妻二人带孩子到北京手术后不久,男方把工资卡书面挂失! 
女方因无人帮忙带孩子,无生活来源,加上男方的不负责任,带着孩子回了四川!
一走就是四年,四年当中,男方家庭无一人来看望过孩子,也无电话关心,孩子奶奶支付抚养费到2011年10月!女方在淘宝开店维持生计! 

孩子因出生时患有先天性胆道闭锁,出生时缓解手术成功,等待肝移植!
孩子在今年做了心脏介入手术,男方拒绝支付手术费用! 
女方打电话协商离婚和孩子抚养费的问题,男方一直不接,甚至屏蔽电话号码!这些都有录像保存!

问题一,男方户口在天津大港,在大港油田采油三厂上班,采油三厂的地界是油田在沧州够买的,若我在沧州起诉离婚,男方是否有权利要求法院回大港开庭?

问题二,我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是否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补回2011年10月至今的抚养费?

问题三,这种情况,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
问题补充:
问题四,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孩子将来的抚养费由单位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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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09 10:10
在那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要求在那审理。

不用,那算共同支出。

给你,他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7-09 10:35
男方户口在天津大港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要求在那审理;孩子在今年做了心脏介入手术,可要求男方支付手术费用;这种情况之下,孩子会给你,他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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