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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意外受伤

北京-朝阳区 07-09 10:53  悬赏 0  发布者:864741…… 给我留言  回答:(22)
你好,我孩子在校打篮球时,被同学意外撞倒手腕断了,去医院动手术花了4.6万,保险公司报销了2.9万,余下1.7万,对方家长愿意承担0.7万(不到1.7万的一半)。我们如果接受这笔钱,是不是就承认了对方需要负的责任不到一半?如果有后续治疗,是不是对方也按这不到一半的责任划风?请指教,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9 10:57
学校也应当尽到监护责任。

具体细节法律问题可以带相关的证据材料来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面谈,欢迎预约。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39
您好!双方都是有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7-09 10:54
都有责任。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7-09 10:55
1,对方学生家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学校有过错的,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保险的走保险,没有保险的由对方学生家长本人承担。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7-09 10:57
您可以把这个学生和学校列为共同被告,一并告上法庭。
回复时间: 2013-07-09 10:58
你好,建议起诉对方  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做伤残鉴定,数额不只这些,如需详细计算请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02
对方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02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05
不是的。后续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对方如果有过错还是要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05
都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10
你好,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龄,如果是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7-09 11:10
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小部分的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7-09 11:12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你也可以要求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3-07-09 11:13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为一年,建议和学校协商以及孩子的监护人。具体情况你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12
如果你们约定只赔偿这么多,放弃发生和后续费用的求偿的权利,你不能再主张了。
如果没有,你接受相应的款项作为救治费用,并不意味着放弃继续求偿的权利,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对于责任承担依据具体的过错。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14
,对方学生家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学校有过错的,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保险的走保险,没有保险的由对方学生家长本人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18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由法院判决。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33
如果光接收这笔钱,不签协议,不代表责任划分。但一般情况下,对方家长可能会要求签订协议,一次性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34
可以先接受对方治疗费,以后是否需要继续赔偿,可以再协商。
回复时间: 2013-07-09 11:40
不是  可以接受  不等于承认  或在不追究其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3-07-09 12:52
对方家长应承担责任。若能证明学校有错的,学校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09 12:59
你好,该学生以及学校需要承担责任的,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7-09 13:51
不是的,赔偿的数额你们可以协商确定的,不论责任大小,只要你们协商一致的,都是可以的,不会因此对责任大小产生影响,责任的大小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的,在案件发生时就已经确定了。
如果你孩子受损失全部是对方的责任的,你有权要求他赔偿保险以外的全部损失。如果你孩子也有过错的,可以按照责任的比例要求对方承担。如果协商对方不愿支付全部费用的,你可以以你孩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法院也会对责任进行判决,并根据责任的大小判决对方的赔偿数额。
回复时间: 2013-07-09 16:36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具体程序可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07-10 00:33
1、应当先与对方家长协商,对方现在愿意承担7000元,但仍然远不及你们受到的实际损失,协商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全额承担赔偿责任的。
2、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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