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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

湖北-武汉 07-09 13:47  悬赏 50  发布者:lll365…… 给我留言  回答:(0)
一块肥肉谁都想啃一口(梅家巷拆迁续)

我们居住的地方是武汉市汉阳区梅家巷是有300多住户的老城区。这里依山、临湖、环江,生活、经商、交通都很方便。2007年10月,区政府对望江花园二期拆迁改造过程中采取断水、断电、拆楼梯等等流氓、暴力手段,使这儿的景象面目全非,损坏了我们原本正常、安宁、幸福的生活。“汉阳梅家巷网”清晰地记录了当年的情景。2013年1月,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开始实行所谓的“棚户区”改造,只字不提以前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和对居民的工作、生活所造成的精神和物质损失,继续我行我素,虽没有暴力逼迁,但武汉市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实际就是区政府用软刀子杀人不见血的手段,无视现已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武汉市颁发的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达到他们非法目的,国法不容,天理难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精神,状告汉阳区政府有如下侵权行为:
1、对东临拦江路、南临显正街、西临和睦巷、北至汉阳大道上的居民进行的汉阳区望江花园二期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不合法。
我们都是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两证住户,不是乱搭乱盖的“棚户区”;有的还是90年搭建的7层楼房。
2、征收的补偿价格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锦绣长江二期均价120000(元/每平米•建筑面积)售罄,而拆迁办公示的价格8000(元/每平米•建筑面积)不到
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而被告称不可以。
4、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所选的房屋评估机构评出的评估价格有严重错误,请求追究其应有的惩罚。
5、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不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0号文件颁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请求依法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现向律师咨询我们的诉讼请求能实现吗?没有打过官司,还有什么需要补充完善的,请指导。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武汉市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管理”的拆迁办退场
2、请求贵院判令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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