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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经营权纠纷

吉林-吉林 07-09 13:56  悬赏 0  发布者:温洪丹 给我留言  回答:(3)
出对协议书:甲方(出兑方)乙方(承兑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将位于XXX正在经营的网吧出对给乙方.2;双方商定价格为多多万元.(包括网吧内的一切设施设备)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将经营权及网吧相关手续交给乙方。3;因营业执照暂时无法更名.所以仍使用甲方名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该网吧所发生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无条件)。我想问下这个合同有效吗?还判我包赔他十几万的经济损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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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9 15:58
合同以上内容如是真实意思表示则有效,但未更名前责任由甲方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7-09 14:05
协议有效,但在过户前甲方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7-09 17:53
如果转让的是网吧经营权,合同无效;具体可将判决发给本律师进一步分析,方能做出准确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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