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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由一方继续偿还贷款,但另一方有使用权的情况下的问题

北京 07-10 16:58  悬赏 0  发布者:lansin…… 给我留言  回答:(15)
你好!我想咨询下婚后房产的问题。我的情况如下:我和我爱人在婚后购置了一个房子(我们首套房产也是唯一一套),因为是以他的名字来做商业贷款,并由他的住房公积金来偿还部分房贷,剩余部分房贷是他现金偿还,所以房本写的是他的名字,也没有加注我的名字。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即使不加注我的名字房产或者说贷款的债务是双方一人一半的,是吧?现在我们想协议离婚,对方答应继续偿还房贷,在此期间,房子让我和孩子居住,20年还清后,房本过户给我们的孩子。我的问题是,如果在离婚后,对方不愿偿还贷款,或者说由于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无力偿还贷款,谁有权力处置这个房子,我想保障自己对房产的处置权,比如我可以选择继续由我还贷或者我有权卖掉这个房子,但是在还完银行贷款后的剩余房款,应由我所有,以防他的直系亲属,他父母染指这个房产。请给予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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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0 17:06
可以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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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90112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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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10 18:27
您好,建议签订协议约定清楚。
回复时间: 2013-07-10 17:05
你们可以签署协议约定清楚。
回复时间: 2013-07-10 17:11
协议写清楚点。
回复时间: 2013-07-10 17:1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相应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对于房产的归属以及相应的债务承担,可以约定。
如果贷款没有还清,不能办理变更登记。
据你描述的情况,银行享有抵押权,所有人的权利受到限制,未经银行同意,不能买卖办理过户,除非还完贷款,对于房产进行解压。
回复时间: 2013-07-10 17:17
可以签订协议约定清楚,如果自己怕约定不清楚,可以找律师代书。
回复时间: 2013-07-10 17:26
建议签订书面协议。
回复时间: 2013-07-10 17:29
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7-10 17:51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10 18:23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相应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对于房产的归属以及相应的债务承担,可以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7-10 20:38
建议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7-11 00:23
房子是婚后你们夫妻购买,属于共同财产,现在欲离婚可以将该房产归属写入离婚协议书。
回复时间: 2013-07-11 09:07
把你们的协议按照你的想法完善。进行公证。
回复时间: 2013-07-11 10:43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房屋是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双方平均分割,贷款时共同债务,平等产后长度。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7-11 17:45
你们的协议很有问题,因为离婚后双方都会有新的生活,也可能会出现一些不测,到那个时候如果房屋还没有过户给你的话,很可能会按照继承被继承或者是欠债被拍卖还债。
所以不要协议这些多少年后怎么样,最好现在就办好过户。房屋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还欠的债务也是你们的共同债务,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共同债务离婚时也要进行分配。但是怎么分割与分配你们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所以,建议你们重新协议,一方取得房屋的就支付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都无力的话,可以约定继续共同共有,但是要对份额加以约定,并把你的名字加上去,以后不管你们怎么办,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进行分割了,贷款各自偿还、房屋所有权各自享有。对于所有权份额以及债务份额可以不是平均的,你们可以约定。
追问:

徐律师,谢谢您回复。想问房子在没有还清贷款前,应该是不可以过户的吧?银行是和对方签订的贷款协议,能在现在过户给我,但是依旧是由对方来偿还贷款吗?目前,对方是因为过错在先,且他提出离婚,所以同意完全主动提出承担全部房屋贷款,我也是怕日后生活变数很大,怎样才能使他以后的行为都受此时想法的约束。

回答:

付清房款前是可以过户的,但是银行还愿不愿意贷款就不一定了,可以跟银行协商。如果对方愿意付贷款当然更好,可以过户给你,但是要通知银行,因为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银行作为债权人在转让房屋时需要经过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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