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问题

 07-11 10:40  悬赏 25  发布者:李力实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孝感 回答:(6)
事故经过是:2月22日15时许,我驾驶面包车经过一个县城的双向单车道桥面,我因超车撞到右边并列行驶的五羊150正三轮摩托车,导致赵某三轮车车失控撞倒67岁的李某。事发后赵某逃逸,我发现出事后,报警并随交警和120将伤者李某送往医院治疗。当日16时许,警方将逃逸的赵某抓获,发现赵某无证驾驶,货物超宽15公分。因此将赵某拘留十五日。
交警划分我承担主要责任,我签字了,并且复议期已过。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问我最少承担多少责任?
问题补充:
我已经出了五万元给李某治病,并且4月初就出院了。我只买了交强险,李某诉讼要求我和赵某赔偿20万。气人了,简直讹人!有什么办法说服法院判我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1日 11时04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谢谢您的认真详细解答,但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我要的是我承担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让那些得寸进尺的刁民见鬼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1 10:43
可以起诉的
追问:

你好,可以说具体一点嘛?

回复时间: 2013-07-11 10:46
依事故认定书确认的比例承担
追问:

我认为最好的律师是改变几乎不能改变的事。如果按你说的,那还要律师做什么??

回答: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的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回复时间: 2013-07-11 10:49
按责任比例赔偿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由交警队认定,且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3-07-11 11:04
交警定责后协议不成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7-11 11:22
依事故认定书确认的比例承担,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淄博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北京东城区
河北石家庄
广西南宁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淄博
人气:10843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99
湖北 襄阳
人气:440133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85
辽宁 锦州
人气:441064
四川 成都
人气:7962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