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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

山西-吕梁 07-11 15:45  悬赏 0  发布者:277309…… 给我留言  回答:(9)
结婚五年,因男方不能生育(治疗中),女方要求男方父母把家里两套房产全部写下她的名下,或给她一套房再给她十万元,她才同意领养小孩。否则离婚。这合理吗?男方父母该怎么办?(男方还有一哥哥,已有一子,这样分配财产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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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11 16:30
由产权人自行决定,按她要求给了她,她还是有可能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3-07-12 16:37
若夫妻没有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如果离婚,女方只能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48
你好,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52
女方的要求不合理,男方可不答应,且律师个人认为,靠金钱维系的婚姻靠不住。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55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58
若不愿意,可以拒绝
我的补充: 2013-07-11 16:03
你有权拒绝,对方有权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00
不合理,离婚是自由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02
不合情理。如果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协商解除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38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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