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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四川-宜宾 07-13 09:37  悬赏 20  发布者:a49784……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个打工的,在2013年6月6号那天和朋友在一起耍 朋友开车过一个弯道的时候和一两客车相撞 造成了我方3人不同程度的受伤 我们6月23号在交警队拿了事故证明,主要责任在对方客车司机 次要责任在我方,可是半个多月了对方 保险公司没有人如何人来过问,也没有交医药费,打电话给对方对方说让自己先交到医药费等出院了在解决。现在都停要10多天了 这样的情况是打电话给交警队让他们吹吹保险公司吗还是直接起诉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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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3 09:44
也可以先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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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13 10:27
1、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并让交警来处理,让处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据形成此事故的事实,作出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
2、一般情况下侵权者负有先垫医疗费的责任;同时受伤者,要注意保存好医疗票据等,以便双方在责任分担后进行理算。同时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与赔偿后,可请求交警对此事故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可向有关法院起诉,但要是对此认定书不服,可向上一级要求复核。
3、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伤残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伤者治疗后来计算,计算此赔偿数额较大,建议请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7-13 09:39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象这样的情况,有医疗费、误工费、 康复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 吗

回复时间: 2013-07-13 09:49
你可以把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13 10:01
1、直接起诉。
2、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一同作为被告。
3、这种情况交警一般会让你们找法院解决。
4、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部分医疗费。
回复时间: 2013-07-13 10:06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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