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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异地离婚申请地点咨询

 07-13 12:41  悬赏 0  发布者:jeanne……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11)
夫妻分居三年,原常驻地为天津市,登记地点也为天津。现男方仍在天津居住,女方自分居后回山东老家(也有可能在外地),请问男方若要申请离婚,向天津市地区法院申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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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3日 12时41分
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3 12:47
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13 12:58
由原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
回复时间: 2013-07-13 13:01
不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64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3 13:40
在女方户口地 
回复时间: 2013-07-13 13:55
你可以在天津法院立案,对方提出异议的,需要移送
回复时间: 2013-07-13 16:50
你好。
在被告住所地 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13 21:50
离婚案件一方离开夫妻常住地的,另一方可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14 08:48
根据您说的情况,可以在天津起诉离婚;对方在答辩期内不提管辖异议的,法院可以审理。
回复时间: 2013-07-14 11:10
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7-14 15:18
主要看如何认定被告经常居住地。你这种情况我们是要在天津起诉。至于被告异议后再由法院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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