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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

江苏-无锡 07-13 12:45  悬赏 5  发布者:q22150……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有关车祸的法律知识,我在7月11号在一条人比较少的路上撞到一个老头,我骑得摩托车,他骑得自行车,我是直行走的,他说从旁边的岔路口突然出来的,我当时也按了喇叭,但是他还是出来了,然后我没刹住车,就撞到他了,然后他倒下去的时候,手杵到地下,把手颈子给骨折了,然后我说送她去医院他不去,他要等交警,然后交警来了,就叫我带她去拍片,把我们的车收走了,后来拍到骨折,我就把他送到无锡中医院,然后,我给他交了住院费然他住下了,医生说可以开刀,也可以保守治疗,就看他们那边的意思,然后他们那个老头他就不愿意开刀,要保守治疗,医生就说保守治疗大概花7千块,因为先前的住院费都是我交的,交了1千4,我的意思就是,医生说只要7千不到,我就说,除了那一千四,我还给他们3千,,然后我们就把这事私了了,后来第二天去了医院,我们就说了这事,他就是说想私了,你这3千怎么够,起码也要几万,因为我去交警那问过相关责任,他说那条路我们撞的地方是个斑马线,木有红绿灯,虽然我按了喇叭,他还是冲出来了,但是 我还是要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我就想医生说一共要花7千不到的医药费,他们还是要承担点吧,不能我全承担呀,他们又还想我在赔偿他们几万,律师,他们这样的要求合理么,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呢?
问题补充:
那个老头今年73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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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3 12:46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张律师您好,问题是我们双方都木有买什么保险。他现在就是说,要私了就给他们几万块,,我要怎么办呢

回复时间: 2013-07-13 12:55
可以让对方起诉
追问:

如果打官司,像这样的事情,要是说赔偿,我们大概会赔多少呢

回复时间: 2013-07-13 13:06
具体赔偿数额要看你们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7-13 13:22
认为不合理的话让对方起诉你吧,所有的赔偿需要有依据的。
回复时间: 2013-07-13 21:11
在2000元以内是不打折的,超出部门再按照事故责任划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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