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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妈妈的困惑

 07-13 13:03  悬赏 0  发布者:m15871……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8)
父亲去世后,妈妈又找一老伴,对方为妈妈买了一些首饰,生活一周后,妈妈认为不合适,就向对方提出分手,于是,对方就向妈妈索要之前买的首饰,请问:妈妈是否应该退还对方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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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徐民律师
  • 电话:15165073773
  • 169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3日 13时09分
你好,据你现所将内容:对方为你母亲所购买的首饰在法律上应属于赠与,双方当事人只要达成合意,赠与便产生效力,所有权便归你母亲所有。
当然这需要具体的细节来考虑赠与契约是否附加其他条件。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3 13:05
可以不退的
回复时间: 2013-07-13 13:10
不退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869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3 13:48
由对方提交法院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7-13 16:32
给的东西,不需要退还。
回复时间: 2013-07-13 16:34
不需要退还。
回复时间: 2013-07-13 16:34
你好,如果没有登记,大宗款物应该退还;小额礼品属于赠与。
回复时间: 2013-07-13 22:36
可以不退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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