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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北京-朝阳区 07-13 14:47  悬赏 0  发布者:415131……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表弟患有癫痫,在中央网络电视台的一档节目《健康有约》看到北京某医院的一名负责主任坐客该节目做访谈和宣传,主要表达就是:他们医院可以根治该病,永不复发。看到这个节目(再加上这样的平台),患者看到了希望,然后又通过百度该医院,医院网站表达的意思也是可以根治,永不复发,还有很多大型网站的新闻报道和各种让人相信报告。
实际情况是:通过该院的治疗后,根本没用。复发后去找该院的治疗医生,是没有收费,在器械上做治疗,可是根本不管用。因为不是北京人,每次去都要花费时间和金钱。现在已经不相信该治疗方法了。
现在投拆、维权:要求退还全部治疗费用和医药费用。网上投拆到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卫生局转到朝阳区卫生局,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调查后,回邮件,主要内容:通过本局监察员调查,坐客《健康有约》的主任的行为,没有得到医院的授权,他的这种行为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并辞退了该人。由于该院是民营医院,自负盈亏的,所以先行找该院沟通解决,如沟通无果,再找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法院起拆。
去之前,通过医院网站客服人员沟通只需要几千元。去北京报着能治好病的想法,治疗花光了积蓄,现在全部治疗费用和药费合计七万多元,当时开的都是该院的收据,盖着医院的章。但并没有开据发票。
下一步就是找院方先行沟通:看着可怜的弟弟,钱花完了,病还没治好。因为我们不懂法,请问一下,上述医院的这种行为,算是什么行为,是误导还是什么?要求退还全部费用,还有交通费什么的。有法律支撑吗?恳请律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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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3 16:41
您好,是骗人的。
回复时间: 2013-07-13 14:51
是骗人的
回复时间: 2013-07-13 14:55
该医生代表医院,存在不实宣传,应由该医院承担返还费用的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7-13 15:05
骗人的
回复时间: 2013-07-13 15:06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13 15:23
虽然在事后,医院解雇了该医生,但是该医生的先前行为,已经给医院造成了危害,同时,医生作为医院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否授权,都有可能让人们足以信任是医院的行为,因此,医院应该负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7-13 20:28
医院涉嫌虚假宣传,虽然说是该医生的个人行为的,但是该医生是该医院的职工,其医治也是在医院发生的,所以,相关责任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至于医院的损失,医院可以向该医生追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所以,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追究医院欺诈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13 23:51
你们通过该医院相关宣传广告在电视台播出后与医院取得联系,可以推定,就诊的行为受到了宣传广告的影响。在此后双方的沟通交流中,医院作出了“治愈”的承诺的情况下,你方基于医院“治愈”的承诺来到医院治疗,但你方患者在其治疗后并未治愈,所以该医院关于“治愈”的承诺构成欺诈。据此应当由医院返还购药费及治疗费用并加倍赔偿,同时根据原某的实际损失情况酌定医院赔偿交通费、误工费、食宿费等。
回复时间: 2013-07-14 06:47
涉嫌诈骗,可以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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