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丁云龙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陈宇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仲裁问题

四川-成都 07-14 10:55  悬赏 10  发布者:ft8736……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2008年4月26日,进入北京服饰公司成都区域店铺工作。工资待遇为底薪+提成,并每年按照销售比例增长工资。因为本人对这份工作的珍惜和对劳动法的无知,导致被申请人每个月只让本人休息1天或没有假期(部分月份急事偶尔有休息2天),并一直持续到2013年5月。从2008年4月26日到2009年12月31日没有和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在期间本人还是努力的工作。期间还是用工作表现及销售能力得到上司认同并得到晋升。在大的环境影响下,从2010年1月1日开始为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为公司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直至今日从2008年4月26日到2009年12月31日至今未与我补缴,我一下仲裁是否可以得到胜诉
1:补偿申请人从2008年5月份到2009年12月的20个月社保保险。 
2: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支付拖欠加班工资赔   
4: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问题补充:
我现在能提成的证据有
1:公司网站入职时间证明,底薪金额,调动升迁照片。
2:2013年考勤1-6月考勤证明照片。
3:2010后月份工资工资表。有41工资表有大概26张左右
4:同事证明。
5:社会保险购买时间证明。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4 14:06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很不规范。如需帮助,欢迎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山东东营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11
江西 赣州
人气: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