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蒙彦军  陆腾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我该怎么办?

上海-徐汇区 07-14 13:53  悬赏 20  发布者:2013倒霉…… 给我留言  回答:(10)
2013年6月7日晚我骑电瓶车在下班途中经过闵行区北吴路,路边有一个老太太,因其在树荫下加上路灯不是太明亮,轻碰了她,当时她坐倒在地,我扶起她后,她能行走,只是觉得臀部有些疼痛。老太太的小儿媳过来后认为老太太岁数大了,要求去医院检查才放心,并打电话找老太太儿子,在这种情况下,我打电话报警,交警过来后,老太太的儿子也过来了,当时老太太的儿子把老太太单独叫到房间里屋询问情况,后来出来后老太太儿子说没什么大事,说让我把个人信息留下过几天老太太没事就不会找我了。当时交警建议去医院检查,我也觉得这样放心一点,于是马上去了吴泾医院挂了骨科急症,给老太太臀部拍了x光检查,医生诊断没事,因其背部佝偻又对其背部拍了CT,之后诊断是骨质疏松,医生最后诊断是软组织挫伤,开了内服药及膏药,嘱咐静养几天。
   我和老太太儿子本来约好第二天去交警队结案,但第二天我过去后,老太太儿子反悔,说老太太昨晚不能起床,不能和我结案。之后我又去过老太太家探望数次,一直声称不能起床,过了四五天,老太太儿子打电话给我声称在闵行瑞金医院拍CT检查出“右耻骨支骨轻微分离”即骨折。之后我又数次带礼物探望老太太,并希望妥善处理此事,但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昨天老太太的儿子开出赔偿条件:护理费+营养费+医药费总共一万多元,我觉得不能承受,所以未答应。因此想咨询一下律师,此事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另外如果打官司的话,对我有利吗?律师如能给我解答,我将不胜感激!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4 14:02
先由交警认定过错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5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4 14:05
1、报警定责;
2、认为对方要求不合理的,由对方提交法院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7-14 15:08
你好,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对于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3-07-14 13:53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7-14 14:14
你好,可以拒绝高额索赔要求,由对方到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3-07-14 14:37
对方主张的依据没有,等交警出具责任书之后协商赔偿,另所有赔偿必须有证据。
回复时间: 2013-07-14 14:40
报警定责;认为对方要求不合理的,要求对方提交法院处理。
追问:

处理案子的交警说北吴路是条混合路,我在马路上碰了老太太要负全责,这个说法有道理吗?
处理案子的交警和出现场的交警咋说法不一呢?出现场的交警当时训斥老太太家人:你为什么跑到马路上去了,别人是在人行道上碰了你吗?
另外,我一定要要求对方提交法院处理吗?

回答:

可以要求对方提交法院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7-14 15:23
交由交警认定责任,认为对方高额索赔的,可以要求对方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14 15:40
可以拒绝不合理要求,由对方到法院起诉判决。
回复时间: 2013-07-14 18:18
如果觉得对方讹诈你,最简单的做法是不予赔偿,让对方去法院起诉,到时候公平公正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01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64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2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