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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春,我九十月份要结婚,去年买了一套房子,只是付了首付,一直没做公积金贷款和还款

吉林-长春 07-14 17:29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在长春,我九十月份要结婚,去年买了一套房子,只是付了首付,一直没做公积金贷款和还款,明年开始还贷的话,以后离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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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5 06:58
登记前购买如无协议约定则该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房屋升值部分及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3-07-14 17:33
房屋升值部分及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3-07-14 17:34
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首付款个人的
回复时间: 2013-07-14 17:34
1、房屋是否登记在你的名下?如果登记在你的名下,法院会判决房产归你所有,而你的配偶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2、《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7-14 17:36
离婚时,付了首付款和还了主要贷款的得到房产,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7-14 17:44
你好,婚后还贷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7-14 18:04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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