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牟金海  李晓航  陈宇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

 07-15 19:25  悬赏 0  发布者:592fan……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4)
我骑电动车和轿车相撞,医院诊断我手腕部软骨子损伤,还有脸部和大腿外侧擦伤腰部肿痛,要休息一个月,一星期后事故认定我没有责任,我在厂里就请了一个月假,可是对方不愿意赔偿全部务工费,我可以然他全部赔偿吗?我没有要营养费,照料费,什么费用都没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5日 19时48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5 19:26
你们可以协商处理的
追问:

对方保险公司和交警说最多补偿10天务工费,对方在自己赔偿10天,我可以要求全部赔偿吗

回复时间: 2013-07-15 20:06
可以起诉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15 20:07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莆田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34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