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陆腾达  
该问题已关闭

农村经济利益分配

广东-湛江 07-16 23:11  悬赏 20  发布者:pk5505…… 给我留言  回答:(0)
请问征地不用经过承包土地者来征收?我爸爸是有土地承包证,期限30年,现在政府征地,为什么国土部门不经过土地承包者同意就将全村土地征呢?征得土地经济利益为什么不是土地承包者得益呢?村集体有权决定我的土地前途吗?你们政府违反《征地条例》,没有依法进行权属登记,最终权属是土地承包者,也是最终得益,而非村集体?为什么不是谁承包,谁得益?这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最令我头痛的是村按照集体土地来征收,不照集体来政策来分,人人有分,这是我咨询的目的。而我妹是因其父经济困难无力抚养,而被我父亲依法收养的,已经在1992年2月功入户。(92年并没有法律法规限制超生收羊违法违规)。为什么她不能分得经济利益。当时收养政策能够提供收养者来源就可以成功落户,表明合法有效,当时土地政策是集体制,土地人人有权分。在其入户时,村长要求放弃经济利益同意书,不能作为依据,这分文件违反宪法,歧视收养人,剥削收养人合法权利,同时文件的合同客体不合法,违反《合同法》。《收养法》是1992年4月1号实施。而我父收养行为是合法,是在收养法出台之前收养的,当时没有法律法规说明已超生而收养是违法违规。《计划生育法》是2002年9月1实施。只是违反当时计划生育政策。不违法。 不能现在立法制裁立法前的行为,假如法律无规定杀人是犯法,而我杀人是合法的,请问村民有权剥削收养人的合法利益吗?而我妹现在已成年了,该能够分配的利益!
如果无法分配得到利益,我为有依法上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69
福建 厦门
人气:123119
山东 菏泽
人气:2099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