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王远洋  陈利厚  吴健弘  刘中良  
该问题已关闭

机动车与电瓶车事故。

浙江-杭州 07-17 18:08  悬赏 0  发布者:沈军198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开的是汽车,由东往西行驶。因为中间隔离带是矮灌木林。在一个缺口处突然有一辆电瓶车驶出,与我相撞当时我时速有六十多码。对方还是一个十二岁小孩,那缺口有斑马线。请问这样是机动车全责么?
问题补充:
对方盆骨骨折。还有点肾出血。要留院观察。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7 20:05
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7-17 23:41
你好,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18 10:11
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17 18:20
以交警勘查现场后责任认定为准
追问:

需要机动车方,垫付全部医药费么?

回复时间: 2013-07-17 18:23
报警由交警负责
回复时间: 2013-07-17 21:01
由交警认定责任,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都有可能
回复时间: 2013-07-17 21:43
不合法,建议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追问:

那些不合法的?

回答: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7-18 10:00
对方责任较大。
追问:

不是吧,听交警的口气好像说机动车责任大。我打电话询问他跟我说责任很明显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298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7072
广东 广州
人气:1807
广东 广州
人气:3937062
广东 深圳
人气:20946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