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国家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丁云龙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吴健弘  陈宇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车祸

山东-青岛 07-18 08:17  悬赏 0  发布者:石瑞楠 给我留言  回答:(9)
您好律师,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她的女儿今年5月遭遇车祸,年仅两岁,是被外地的车辆所撞,受到2次碾压,经医生鉴定第一次撞上小孩没有事,受到第二次撞把脖子搅断了,请问这样应该如何处理?有视频录像,肇事司机只是想通过保险公司赔偿就行了,第二次碾压他这属不属与故意伤人罪?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8 08:37
你好,如果是二次碾压,是否有故意犯罪。
回复时间: 2013-07-18 08:56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7-18 08:34
赶紧报警处理,由警方调查确认
回复时间: 2013-07-18 08:42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回复时间: 2013-07-18 10:44
关键是通过视频辨认肇事司机二次碾压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如有,涉嫌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13-07-18 15:58
先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7-18 20:07
涉嫌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13-07-18 20:23
如果是故意的话,是一种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行为,这需要公安进行侦查认定,一般情况,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对应的刑罚要相对轻一些。
回复时间: 2013-07-19 11:39
肇事司机有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的嫌疑,警察应该进行调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2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64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11
江西 赣州
人气: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