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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焦作温县,我县修路让我们拆迁每平方应该陪偿多少?他们给的还不够我们建设的费用我们该怎么办?

河南-焦作 07-19 07:48  悬赏 0  发布者:大显身手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河南焦作温县,我县修路让我们拆迁每平方应该陪偿多少?他们给的还不够我们建设的费用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我们村的房子多数是近一二年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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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9 07:58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3-07-19 10:14
你好
当地政府应该主动公开征地补偿方案
标准太低的话,就拒绝签字
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对这些国家没有具体的政策吗?我们前几年就因修路拆了了一些。陪的还没有工钱多呢,他们说你拆迟了连这点钱也没有了。我们怕这次还和上次一样。所以想知道国家政策是怎样的。现在官匪一家的现象太多了我们真的被搞怕了。

回答: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07-19 09:06
你好,这个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回复时间: 2013-07-19 11:31
各地补偿标准是不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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