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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揭阳,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我结婚六年多了,夫妻感情 不好

广东-揭阳 07-19 11:23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在揭阳,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我结婚六年多了,夫妻感情 不好,一吵架他就打我,他妈妈也无中生有说了好多冤枉我的事,我真的忍无可忍,我有两女儿,他有写了离婚愿意两个养育权归我,还印了指纹,请问我离婚了这样两女儿能归我吗?
问题补充:

他之前是写了协议书说愿意两女儿给我,但是他现在又说要一个,甚至说不离,如果我要离的话,我还能用这张协议书争取两女儿的养育权吗?大概有几成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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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9 11:34
要求民政局办理离婚,可以归你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9 22:31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1:24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最大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7-19 11:27
如果有协议的话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7-19 11:29
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7-19 11:33
婚姻不是儿戏,建议慎重考虑,如果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以下方式供你参考: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回复时间: 2013-07-19 11:40
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1:50
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生效之后,两女儿的抚养权就归你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3:02
你好,如果你们经民政局登记离婚,这个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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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19 14:38
你好,若根据协议办理了离婚证,两女儿能归你。
回复时间: 2013-07-19 16:45
如果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该协议是有效的,如无法协议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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