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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方经常给女方花钱,分受后想要回

北京 07-19 11:50  悬赏 0  发布者:keaiha…… 给我留言  回答:(12)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属于异地恋,男方经常会给女方汇款,分手后想要回,能要回吗,有这方面的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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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9 12:12
属于赠与性质,要回的可能性有点小
回复时间: 2013-07-19 12:21
一般无法要回,一般视为赠与。
回复时间: 2013-07-19 12:22
属于赠与行为,不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7-19 12:44
你好, 恋爱中的赠与目的性是非常明显的,前期是为了建立恋爱关系,后期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所以恋爱的赠与是目的性赠与。我国《合同法》在赠与合同一章中没有明确规定目的赠与,对于目的赠与只能适用一般赠与和附义务赠与的规定。由于恋爱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尚不存在如同婚姻关系所确定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那么类似婚姻中的“忠诚义务”等就无从谈起,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恋爱关系解体是无所谓谁存在过错的。但是,尽管不能因为受赠方拒绝进一步交往就认定其存在过错,却可以将其作为认定赠与方达不到“目的”的原因。当然赔偿在恋爱期间诸如送花、送小礼物,请吃饭等费用的负担,则是于法无据的。因为两者之间是一个不受法律调整的社交关系。只有对于一些大额经济往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赠与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13-07-19 13:07
    是否有书面协议或者录音证明双方属于借贷关系,否则属于赠与,无法主张返还
回复时间: 2013-07-19 13:31
一般会认定为赠与,无法要回。。
回复时间: 2013-07-19 14:16
很难主张的
回复时间: 2013-07-19 14:17
你好,如果赠与的话很难要回。
回复时间: 2013-07-19 17:30
一般视为赠与,不能要回的
回复时间: 2013-07-19 20:36
你好,赠与的财产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了。
回复时间: 2013-07-19 21:01
一般视为赠与。
回复时间: 2013-07-20 00:11
男方的行为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无法主张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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