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要求退还婚前聘金 法院会如何处理

浙江-台州 07-19 11:59  悬赏 0  发布者:54708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我老公是经人介绍相互认识,于2009年下半年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10年4月22日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2010年8月23日生育一子他于2009年7月到我家与我开始同居生活,我老公在我家共生活两年,于2011年8月回到自己家,中间没有出过一分开销还从我家前后拿走了三、四万元。我在得知自己怀孕在2010年4月22日与他登记结婚,在婆家生活共7个月,待产两个月、月子两个月、对周半个月、2011年两个半月其余均在我父母家,我在父母家期间他全然未尽其为夫为父之责,且未给过我和儿子任何生活所需的开销,儿子是一直由我和我父母带的。现在夫妻感情破裂 长期分居我已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书 男方要退还聘金和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如何判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9 14:13
彩礼无须返还,一般2周岁内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回复时间: 2013-07-19 12:08
你好!法院如何判决要看你们双方的证据材料哪个充分。一般二周岁以内的孩子会判给母亲。
回复时间: 2013-07-19 12:46
不用退还。已经登记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河南驻马店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802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944
辽宁 锦州
人气:439896
福建 莆田
人气:53965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482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4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