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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受阻

北京-海淀区 07-21 17:44  悬赏 0  发布者:mull12……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家前院是个三层自建住宅,现在我家要埋下水管道连接到主管道,需经过前院西墙一侧,由于胡同宽度只有2米,他怕因我方施工导致他家房体下沉等问题,现阻拦不允许施工,要我签赔偿协议才可施工,但胡同属于公用道路。请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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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1 18:29
属于公用道路
回复时间: 2013-07-23 19:39
您好!属于公用道路!
回复时间: 2013-07-21 21:56
建议协商。
回复时间: 2013-07-21 21:57
公用道路你不必经过他同意的
回复时间: 2013-07-21 22:01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22 08:54
胡同属于公共道路,你施工是无须经过你邻居同意的,但若因为你的施工导致对方墙体下沉,对方可以要求你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7-22 09:27
建议协商解决,公用通道一般不需要经过同意
回复时间: 2013-07-22 16:06
不论你们是否在公共道路上施工,只要是因为你们施工导致他家房屋损害的都有权要求你们赔偿。
其实签不签协议都是一样的。你们可以协商处理,但是你施工与否不需经过他的同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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