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请问政府采购部门以我公司未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废标理由合法吗
贵州-贵阳 08-16 22:51 悬赏 0 发布者:zengzh……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政府采购部门认定招标代理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中主体表述不一致:文件中出现有XX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和XX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三、投标保证金收据上的公章是XX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而实际本项目的整个招标过程及评审过程是XX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在负责。
政府采购部门以我公司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为和采购代理机构主体不一致为由作为废标理由合法吗?
三、投标保证金收据上的公章是XX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而实际本项目的整个招标过程及评审过程是XX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在负责。
政府采购部门以我公司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为和采购代理机构主体不一致为由作为废标理由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5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8-17 10:34
已回复。
- [贵州-贵阳]
- 陈万莉律师
- 27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8-18 10:37
只要两个名称指向的是一家公司,政府就不能废标。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请问政府采购部门的废标理由合法吗? 1个回答0
- 杭州余杭区乔司镇政府强制收保证金!合法吗? 1个回答0
- 公司扣工资作为保证金 2个回答0
- 请问外地人在山东潍坊买房工行贷款交保证金不退合法吗 3个回答25
- 请问公司规定不穿工作服罚款是否合法 1个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