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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女友讨回电话

北京-顺义区 07-22 16:29  悬赏 0  发布者:TylerH……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跟前女友在一起的时候向她交换了电话,但现在分开了,我向她要回可是她不给,她说我“送”给她了,要不回,但我有购买电话的单据做为证据,我可以向她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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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2 17:01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7-22 17:03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索要。
回复时间: 2013-07-22 17:08
可以要求其返回原物,并向你支付试用期间的基本费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7-22 17:18
据你描述的情况,可以进行协商。
回复时间: 2013-07-22 22:01
可以主张返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
回复时间: 2013-07-23 22:46
要看当时是怎么约定的,是交换还是赠与,需要你有证据加以证明,买电话的收据只能证明是你买的,不能证明是跟对方交换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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