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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店服务员,请假期间外出死亡,足疗店有义务赔偿吗?

河北-廊坊 07-23 09:09  悬赏 25  发布者:yuhan2…… 给我留言  回答:(2)
员工于7月10号请假回老家河南,21号回到足疗店,说23号再上班,21号晚上没跟任何人说自己就出去了,期间同事给她打过三个电话都没接,22号凌晨接到派出所电话,人出事了,到医院死亡了,现在不确定是交通事故还是他杀,自然死亡这个不太可能,家属要求足疗店给个说法,如果说不能破案,足疗店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能破案足疗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谢谢各位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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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3 09:11
如果是请假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且是对方的全部、主要或对等责任的,视同工伤,可以主张工伤待遇
追问:

不是下班途中,她住店里的。

回答:

初步判断不属于工亡,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非因公死亡需要赔偿吗?

回答:

需要参照当地的《非因公死亡赔偿标准》赔付

追问:

这个标准是在劳动法吗?服务员家属可以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员工保险要求赔偿吗?我是足疗店的家属,因为足疗店很小,在一个县城,当地不可能签订什么劳动合同,交保险之类的,出了事故,劳动局方面会有哪些不利因素呢?

回答:

你可以参照河北非因公死亡赔偿标准,劳动法里面没有

追问:

好的,谢谢了

回答:

满意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7-23 09:16
不是工作期间的死亡,和足疗店无关
追问:

涉及到非因公死亡的赔偿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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