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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

山东-德州 07-24 11:21  悬赏 0  发布者:李然毅 给我留言  回答:(3)
朋友借我两万块钱一直不给,后来我把他起诉了法院,法院调解了让他每月还我800,后来他一直也没按调解的数额给,持续一年半只给了6500,再后来就屡屡借口说是没钱,我向法院强制执行了,法院让他每月拿出工资的一半交到法院财务,我不同意,法院说要给被告留一半的生活费,他在行政部门工作有一定的工资,我向法院要求执行封他的工资,什么时候工资账户够了他欠我的钱然后解除让他还我,我的要求这样符合法律吗
问题补充:
如果法院调解让被告每月拿出工资的一半还我那法院应该出具一份什么样的书面证明呢?我担心他又到时不按时往法院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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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4 11:33
不合理,对方必须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7-24 11:44
应当保留对方必须的生活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7-24 11:54
您好!您的要求不合理,必须保证对方必要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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