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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彩礼

陕西-渭南 07-24 14:34  悬赏 0  发布者:师玲玲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今年经人介绍处了很对象四月多订婚,人家给了4万元彩礼和三金,现在人家不停的找我问题,在我没说退婚之前人家向我家里要八万元,说他花了那么多钱,我不想再纠缠了,想退婚请问彩礼退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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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36
协商下。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3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38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未办理结婚登记,是需要退还彩礼的。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43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一般都应返还彩礼及价值较大的“三金”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44
协商,协商不成全退就行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51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51
您好!如果未进行结婚登记的话,礼金和三金应当退还对方。
回复时间: 2013-07-24 15:35
以下三种情况,应当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建议协商处理。
如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7-24 17:40
你好,这种情况彩礼应当返还。
回复时间: 2013-07-24 21:40
退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3-07-25 11:10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复时间: 2013-07-25 15:24
可以退一部分彩礼
回复时间: 2013-07-26 17:53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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