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关于退彩礼
陕西-渭南 07-24 14:34 悬赏 0 发布者:师玲玲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今年经人介绍处了很对象四月多订婚,人家给了4万元彩礼和三金,现在人家不停的找我问题,在我没说退婚之前人家向我家里要八万元,说他花了那么多钱,我不想再纠缠了,想退婚请问彩礼退还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蒋艳超律师 VIP
- 电话:13720286680
- 3483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重庆-渝中]
- 罗建华律师
- 4107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36
协商下。
- [陕西-西安]
- 康治斌律师
- 12485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3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 [广东-广州]
- 宋鑫律师
- 201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38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未办理结婚登记,是需要退还彩礼的。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43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一般都应返还彩礼及价值较大的“三金”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44
协商,协商不成全退就行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51
建议协商解决,
- [广东-广州]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4:51
您好!如果未进行结婚登记的话,礼金和三金应当退还对方。
- [北京-朝阳区]
- 杨振中律师
- 1479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5:35
以下三种情况,应当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建议协商处理。
如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建议协商处理。
如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7:40
你好,这种情况彩礼应当返还。
- [陕西-渭南]
- 惠忠颜律师
- 138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4 21:40
退还彩礼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5 11:10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5 15:24
可以退一部分彩礼
- [陕西-西安]
- 杜凯律师
- 9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6 17:53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关于对方彩礼的问题 1个回答10
- 离婚关于礼金彩礼三金的分配问题 6个回答0
- 关于返还彩礼 5个回答0
- 离婚是关于彩礼的处理问题? 6个回答0
- 离婚关于彩礼是否退还 7个回答25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陈军)(2024-05-06)·民事诉讼咨询
- (章泽龙)(2024-04-25)·熟人之间,用微信发信息或者用短信发信息,什么样的程度或者情况算是骚扰?
- (章泽龙)(2024-04-20)·开放式小区住户自己停车要出钱办理出入证是否合理合法?
- (徐荣康)(2024-04-11)·设计图纸被其他人仿作
- (李波)(2024-04-08)·投诉与建议
- (李保忠)(2024-03-30)·抗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