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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分配纠纷

江西-南昌市 07-25 19:51  悬赏 0  发布者:胡重安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母有套旧房。因拆迁得到政府补偿款买了一套新房,和现任妻子婚后所买。房子是父母的,此房产证本本应该写父母的名字。因为省掉以后公证过户费用所以自做主张写了我自己的名字。现在父母想要回房子的所有权他们手上有政府先前发放补偿款的各项凭证.请问他们能要回房子的所有权吗?
问题补充:
先前的旧房产证上是父母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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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5 22:21
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就认为房子是谁的。把房子的登记在你的名下,一般视为对你的赠与。除非你父亲能证明把房子登记在你的名字不出于赠与的目的。
回复时间: 2013-07-26 21:20
你好,不能要回,房屋已经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别人不能再要回,除非你不赡养父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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