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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离婚彩礼是否返还

 07-25 20:12  悬赏 0  发布者:772882……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宜昌 回答:(1)
2013年4月拿的证,5月办的酒席,但男方不顾家,没责任感,也不拿钱出来补贴家用,还经常用冷暴力,把女方的各种联系方式都拉黑不理不睬。感情也不和。
他们那地方据说是要占地,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利用婚姻关系可以按户分房。这些女方婚前都不知情。
婚前男方给了2万过门费说是买金银首饰和衣服。后又给了三万彩礼。
现在男方不负起家庭的责任,算不算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男方也有意愿离婚但前提是要索回彩礼,彩礼是否该还?不同意还男方就又用冷暴力。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问题补充:
男方用冷暴力算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吗?还有男方用办酒时的茶钱买的家电是否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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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25日 20时24分
登记结婚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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