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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请求解决

山东-菏泽 07-26 11:38  悬赏 0  发布者:majiab…… 给我留言  回答:(4)
原告在6月20号起诉离婚,要求把孩子判给她。说被告好逸恶劳,家庭暴力。然后在7月5号发短信告诉被告自己怀了别人的孩子,也就是在起诉前已经怀了别人的孩子,要被告给她做人流,然后给她买金戒指才肯合好,去医院人流没做成只拿到B超单,7月23号去了法院,原告不承认自己怀孕,法院让她去做孕检,然后到8月14号开庭。 请问被告怎样才能得到孩子的扶养权。(孩子2岁半) 还有在4月份被原告取走的2万元存款怎么要回。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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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26 12:20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回复时间: 2013-07-26 11:42
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告又没有确凿的证据。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7-26 12:00
一般来说孩子要归女方抚养,取走的存款很难要回了。法院会根据证据确定是否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7-26 12:05
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孩子成长、教育有利的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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