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李保忠  吴健弘  王景林  
该问题已关闭

方摩托车把人撞了,双方都受伤,责任认定没下来怎么办?急!

陕西-西安 07-26 14:12  悬赏 0  发布者:jusn11……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对方摩托车把人撞了,双方都受伤,责任认定没下来,双方医药费谁付,责任认定下来前用不用暂扣对方证件?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6 14:14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26 14:14
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7-26 14:14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7-26 14:25
不用扣。把信息登记好就可以了,如果是行人与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可以要求机动车辆先支付医药费。
回复时间: 2013-07-26 14:41
你好,根据过错责任,要求先予支付医药费。
回复时间: 2013-07-26 16:04
已经报警了无需扣押对方证件,医疗费可以自行垫付,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再追讨。
回复时间: 2013-07-26 16:25
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确定,根据责任认定各自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申请保全对方车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江苏南京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419
湖南 长沙
人气:542865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5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216
广东 广州
人气:511
福建 厦门
人气:1231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