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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派出所怎么处理打人事件?

陕西-渭南 07-27 11:11  悬赏 0  发布者:叶子清清 给我留言  回答:(3)
好,我想咨询:我驾驶一辆北京现代车刚想拐弯时,被迎面驶来一辆面包车装了一下,面包车根本不理会,直接逃逸,我就追,追上后,我用车挡在面包车前面,他不下车,我用手拉他下车,不小心撕破了他的短袖,面包车主下车就将我按倒在地,一阵猛打我头部,我现在头部眩晕,疼痛,随之报了警,我想问有关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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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7 11:3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确定,根据责任认定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2,至于打人事件,建议及时报警处理,需要根据伤情鉴定确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7-27 15:11
派出所会进行行政处罚。
回复时间: 2013-07-27 20:21
1,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确定,根据责任认定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2,至于打人事件,建议及时报警处理,需要根据伤情鉴定确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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