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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做出的判决书  执行局应该怎么执行

山东-济宁 07-27 13:35  悬赏 0  发布者:心空城忆环绕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民间借贷的问题!
我是一个担保人,我一个朋友从别人那里借钱2万做生意,让我担保。但是到还款日期,一直迟迟没还,所以那个放钱的把我和我的朋友告上法院,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法院已经把我工资冻结,最后法院做出的判决是我的朋友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本金20000元,我对此负一般保证责任。请问律师:我的工资冻结到规定的数额之后,执行局是不是可以执行我的工资,把我的工资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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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7 13:48
你好  一般担保是在在你朋友的钱不足时,是要拿你钱来补充的
回复时间: 2013-07-27 17:43
一般保证责任需要先执行借款人的财产后,不足部分才能执行你的工资
追问:

您好!再请问您一下,现在借款人家中有房有地,而且他跟着家人住,表面上是没有钱 ,但是占地所分的的财产也有他的啊。法院没有下去调查,而把我的工资执行到法院了,但是判决书上判的是借钱人还钱,我作为担保人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这是不是执行局就不能把我的工资划给放钱的人

回答:

你和法院执行局沟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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