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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纠纷

上海 07-28 20:28  悬赏 30  发布者:李伟红123 给我留言  回答:(13)
2013年我进了一家电话销售公司(是销售耗材的),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女孩玩的挺好。后来没几个月她就辞职不干了(原因是她把客户资料带出去自己开公司做了)!她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让我给她介绍客户,成功的话给我分红、我一直没放在心上。后来有一次我在打电话的时候找到一个我们老家那边的客户。因为是老乡所以他说可以帮我买点货(客户是国企)。正在这个时候那个女孩又打电话来让我给他介绍客户,所以我就把这个人的号码给她了。没过几天她就告诉我发货了(先发货后付款的)!从那以后这个客户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她让我想办法联系客户,可是我也联系不上。后来她报警了,说是我拿了她的货!我该怎么办?
补充一下:客户没有本人签收!
问题补充:
客户现在手机停机,打办公室电话根本就没有这个人!我怎样能澄清呢?货物金额大概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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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8 10:46
客户没有本人签收中的客户是你朋友啊还是老乡啊?报警没用的,属于合同纠纷
追问:

电话联系的时候说是老乡。但是现在这个人彻底是消失了,手机停机,单位说没这个人!货物金额大概1万元!

回答:

你只是把电话给了你朋友,是否进行这笔交易是他自己决定的,你无责。

回复时间: 2013-07-28 10:52
如果你没有参与的合意,仅仅提供一个信息的话,你没有问题的。
回复时间: 2013-07-28 10:52
如所述,你仅仅是介绍交易机会,两方之间的纠纷和你无关
追问:

电话联系的时候说是老乡。但是现在这个人彻底是消失了,手机停机,单位说没这个人!货物金额大概1万元!

回复时间: 2013-07-28 10:58
属于合同纠纷,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28 10:59
未与客户合谋,则无责
追问:

电话联系的时候说是老乡。但是现在这个人彻底是消失了,手机停机,单位说没这个人!货物金额大概1万元!

回答:

根据你的陈述,你不需要承担责任,正如李律师所说,你只是介绍交易机会

回复时间: 2013-07-28 11:39
属于合同纠纷,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28 12:51
如果你仅是介绍,则买卖两方之间的纠纷和你无关
回复时间: 2013-07-28 13:23
如果事实上,你并没有拿她的货,也无共谋的,勿需担责。
回复时间: 2013-07-28 16:39
您好!按你所述,你仅是介绍交易机会而已,他们之间的合同纠纷与你没有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7-28 18:21
你没拿,与你无关
回复时间: 2013-07-28 18:29
你仅仅是介绍,两方之间的纠纷和你无关。
回复时间: 2013-07-28 20:35
合同纠纷具有相对性,本事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从中仅仅是一个介绍人物信息的作用,对于合同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29 19:35
你只是介绍,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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