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陈利厚  
已解决问题

前夫不让我将孩子带入重新建立的家庭中。

 07-28 16:14  悬赏 0  发布者:蛋蛋蛋蛋炒饭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1)
我和前夫2011年10月离婚,儿子跟着前夫,协议每个月我付抚养费600元,每个星期有探视权。但是2012年2月底我又重新回至前夫家,一直未办理复婚手续,期间也未给予抚养费用。由于感情再次不和已于2013年4月底搬离前夫家中。孩子一直由前夫母亲在家中帮带。现已重新建立家庭,从5月开始我已按照协议要求支付抚养费。但是前夫要求我补偿2011年10月至2013年4月的抚养费1万元,否则不允许我再探视孩子。再有,前夫不允许我将孩子带入现在的家中,只允许带入孩子的外婆家,如若不答应他的要求,就报警。请问这否合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28日 16时56分
抚养费用你需要支付。

探视权与是否支付抚养费无关。
追问:

请问,如果前夫以我周末将孩子带入新组家庭中为由报警,我该如何处理?

回答:

1、你拥有探视权,至于探视权的行使没有规定必须在固定地点。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你可以将其带入家中,但是希望能够最好两人协商,各退一步,也方便你以后行使探视权和孩子的身心健康。
2、如果他到时报警,只需说明情况,不属于刑事犯罪,并且你也享有权利。最多只是民事纠纷,无需担心。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福建厦门
山东济宁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233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7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90
江苏 无锡
人气:51329
湖北 武汉
人气:73532
山东 东营
人气:2633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