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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

北京 08-18 15:50  悬赏 10  发布者:Lyf372 回答:(5)
您好:爷爷奶奶有三儿两女, 给三个儿子各盖了一处房子,之后进行分家,没有分家单,口头说房子为个人所有,父母婚后偿还了盖房欠款,爷爷过世后,奶奶户口登记在我家,不在同一户口本,宅基地证为我父亲名下,因为二儿子拆迁(他把房产部分分给了前妻),他也居住在此,由于不合,我们想让他搬出,我们有没有这个权利?如果二儿子现在把户口迁到老人名下,需要什么前提,合法吗?如果拆迁,我家有没有权利不使用老人户口;如果我家无权,我家三口,老人,二儿子户口都在同一住处,拆迁补偿款将怎样分割?如果老人百年后才拆迁,那其他子女还有权分割财产吗?   老人立遗嘱需在什么情况下才算有效,需要什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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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8 16:26
老人立遗嘱,只要在真实遗嘱意思表示遗嘱(书面的)上签字即可,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办理公证。
回复时间: 2010-08-18 16:32
家庭纠纷,家以和为贵。建议好好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8-18 16:53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8-18 19:31
建议协商
回复时间: 2010-08-18 21:13
如果你们是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搬走,拆迁补偿款会分给房屋所有人,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姓名为准,只要是老人的真实遗嘱都有效,公证的效力会更强些。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便详细解答。赵律师:1380139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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