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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祸理赔问题

福建-泉州 07-29 01:38  悬赏 5  发布者:親情友情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未成年人A私自骑乘摩托车并且超载(后乘两人B、C)和一辆小轿车相撞(小轿车当天是公车私用,并且肇事司机司机P不是那辆车的经常性使用员,没有那么熟悉那辆车的使用情况),受害人都是未成年人,其中A右脚踝距骨受伤手术放入钉子并且半年多后取出,小腿骨折,右脚有几处缝合,B右脚骨折,C一人无大碍。并且发生这个车祸后影响了未成年人A和B的学习情况。至今为止已有两年了,出事后肇事司机一直没有来关心请问如果按照这种情况可以理赔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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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9 07:34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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